
![]() 设施体系 |
为了减少东海地震的损失率,以具体的损失数为目标,选择正确的应对策略,集中实施。为此,根据国家地震防灾方针,实施于2001年制定的“2001年地震应对方针”,为了实现静冈县的地域目标制定“2006年地震应对方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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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规模地震防灾应对特别措施法中,紧急修建完毕的避难地、避难路、消防用设施、紧急输送路及相关设施、通信设施等保证了因东海地震带来的住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县政府对于地震应对紧急整备事业相关事宜在基于“地震防灾应对强化区域内有关地震应对紧急整备事业上的国家财政上的特别措施的法律(地震财特法)”的条件下,制定了1980年至2009年间的30年计划及修建了各种设施。另外,在地震防灾应对特别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地震防灾紧急事业五年计划,在2006年至2010间的第三次五年计划中又修建了避难地好、紧急输送路等设施。除此之外,县单独事业也投身于地震应对方针政策事业。另外,得到1979年至2003年15年间的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将法人营业税的超额课税作为地震应对事业的资金。 |

